2024.02.24 12:15【EZway生活報報╱記者朱建昌╱屏東報導】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員警於2月16日偵辦機車竊盜案,晚間員警準備製作蔡姓嫌疑人筆錄時,發現該民坐於板凳上低頭無聲,身體顯有異常,隨即撥打119聯繫救護人員到場檢視救護,並對其施予按壓式CPR,後續由救護人員緊急將該民護送至恆春旅遊醫院急救,院方復於是日21時29分宣告死亡。
警方表示極為重視本案,對於蔡民死亡深表遺憾,為釐清還原事實,局長指示主動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請督察科、刑警大隊派員協助,偕同分局長完整調查案發時之密錄器、監視器影像,訪談相關人員,發現現場執行詹姓員警疑有對嫌疑人過當使用強制力,不無涉犯刑法277條傷害罪可能,本局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於2月22日將全案調查結果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詹員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涉有刑法277條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局長戴台捷對此案深表痛心,將依法報請詹員停職,所長記過一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則予連帶行政處分,另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本局亦將持續強化員警各項執法專業與警風紀要求,並落實程序正義,以端正優良警紀獎優汰劣,避免是類案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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