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警靠一枚八年前血指紋 偵破竊案


2015.12.31 17:20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陳文賓╱屏東報導】

    屏東縣新埤鄉萬隆村於8年前發生一件竊案,嫌犯共竊取新台幣約35萬元及一台音響,現場只留下竊嫌手被割傷的血漬,警方採樣送驗後,在8年後比對出是竊嫌洪0元,全案宣告偵破移送屏東地檢署依竊盜罪嫌起訴。

    竊嫌洪0元(41歲,屏東人,有毒品、竊盜等前科),8年前出獄不到一個月就騎機車到新埤鄉萬隆村太平路郭姓民眾家中行竊,洪嫌用鐵撬將一樓的房間窗戶的冷氣機螺絲卸下,再將冷氣機推入房間內侵入屋內,偷了現金新台幣約35萬元及一台音響(價值約新台幣8千元)後離開。但洪嫌在拆卸冷氣時被不慎角鐵割傷了手指,現場的牆壁留下了一個血指印,警方將血漬採樣送驗建檔,但因為沒有洪嫌的資料,只能建檔留存。

    直到今年洪嫌因為犯下毒品案件被東港警分局崁頂分駐所查獲,警方在採集DNA後送交刑事警局比對,沒想到一比對就查出了八年前的這起竊案,屏東地檢署今天依竊盜罪嫌將洪0元起訴。檢警表示,8年來,因沒有樣本比對,也沒有蒐集到其他證據,這件竊案就這樣擱置,直到今年,洪男因毒品案件到案,必須建立DNA建檔,樣本送刑事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將所有沒有破刑案與洪男DNA樣本比對,進而偵破洪男8年前竊案。



    洪嫌對於8年前所犯下的竊案,仍然被警方所查獲,感到相當的訝異同時也對於警方以先進的科學辦案方式覺得十分佩服,洪嫌在接受警方偵訊時,警方也再三告誡洪嫌「歹路不可行」,勸洪嫌早點遠離毒品,找一份正當的工作,重新做人。

    潮洲警察分局長顏榮泰表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8年前所留下的血指印,縱使事發當時未能立即破案,然科技日新月異,警方辦案的能力也跟著進步,千萬別以為做了壞事能夠神不知鬼不覺,俗語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總有一天嫌犯一定會為所做過的犯行付出相當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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