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賠11億 高鐵下月恐破產


2015.03.04【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特別股官司敗訴 「有致命影響」

  高鐵破產危機即將引爆!高等法院昨判決大陸工程、中華開發工銀可要求高鐵依約贖回特別股,高鐵須依發行價給付2公司共112500萬餘元,案件可上訴,但高鐵局表示,判決恐引發特別股贖回潮,對高鐵將有致命影響。交通部長陳建宇更坦言,高鐵破產問題預期4月將引爆,希望高鐵盡速提出新財改案。

  高鐵局表示,高鐵手上現金18億元,昨首度二審敗訴後,最快可能1個月內三審定案,不但可能引發特別股贖回潮,4月底會計師財報查核,也會將特別股轉列為債,將出現帳面上破產,不改善只能接管。

高鐵:會再上訴
  高鐵局表示,高鐵未來若提不出財改案,特別股股東恐不願協商債務,銀行團也不會解凍439億元的專戶存款讓高鐵先贖回特別股。
台灣高鐵公司昨表示會上訴,等上訴結果出爐後,再做因應,並會向董事會報告;另新財改案已內部評估中,將採全民釋股增資避免爭議,本月送董事會討論通過後提報交通部。勝訴的大陸工程所屬的欣陸投控與開發金昨未回應。
  本案大陸工程(以欣陸國際名義提告)和中華開發要求高鐵贖回10年前購得共11000多萬股。高鐵辯稱,依《公司法》規定,高鐵有權決定要不要贖回,且高鐵負債4000多億元,無盈餘買回特別股。

高院認定須履約
  高院判決認為,高鐵章程明明寫著「特別股發行期間為4年,本公司於到期日將依發行價格一次全部收回」,現高鐵無論有沒有賺錢,都應依發行價每股9.3元買回,高鐵須付大陸工程12500多萬元、中華開發約10億元。

聯電:要求贖回
  目前高鐵特別股有392億元,另要支付股息141億元,共被提告贖回40件,其中15件與贖回股本有關,其餘25件皆是股息訴訟案。
  高鐵其他股東,聯電昨表示會依規定要求贖回,長榮集團考慮中,富邦金、東元都也在研議中,台銀等債權銀行主管私下表示需要評估,暫無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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