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監督機制 馬:現行規定是民進黨修改的

從立法院公報顯示,91年10月31日立院會議紀錄載明,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時,當時由蔡英文擔任主委的陸委會,所提出的行政院版草案,就認為兩岸協議未涉及法律修正者,由行政院核定即可。
翻攝/自立法院公報
2014.04.16 09:06 pm【聯合晚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吳美紅今天在國民黨中常會就兩岸監督條例各版本提出分析報告,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表示,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可以更嚴,但不能嚴到不合理、不合憲,否則未來不能執行,會變成兩岸簽不成成協議,導致兩岸關係倒退。他強調現行規定,就是民進黨執政時修改的。

  馬總統表示,這次學運第一訴求就是服貿逐條審議、表決,這是去年625日朝野協商的結論,只是經過20次公聽會後朝野在議事過程發生嚴重爭執。民進黨不讓藍委上台發言。藍委當主席時綠委霸占主席台,張慶忠認為在委員會無法討論,才送院會,引發學生佔領立法院。

  馬總統說,黨團三天後表示同意逐條審查後,他們又修改訴求,要求要訂定監督條例。兩岸簽了21項協議,送立院審議或備查,都是行之有年。而且些規定,是在民進黨執政時的民國91年,修改兩岸條例第五條制訂的。

  馬總統指出,「不涉法律修改就送立院備查」,還是國民黨立委提出的。民進黨當時甚至要求要用「密件」處理,這些都是事實。

  馬總統強調,兩岸用危機意識無限上綱,就什麼事都不能做。四年前ECFA,蔡英文說有3400萬人受影響,是「糖衣毒藥」,後來總統選舉時,她又說會概括承受,可見他們知道這是對台灣有利的。


  馬總統說,服貿經得起考驗,對台灣有利。監督條例雖然已經付委,但還未審查,應該採取合憲、務實做法,若把兩國論放進去,不能達到監督目的,還會使兩岸關係到退。立法權凌駕行政權,會造成權責不明,制度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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