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局與廣播電台聯手宣傳「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2.06.13 19:00【EZway生活報報╱記者王俊毅╱花蓮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在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花蓮縣警察局為擴大宣導,日前特別與中廣花蓮台合作,錄製「跟蹤騷擾防制法」專訪節目,由婦幼警察隊跟騷法種子教官警務員李景明就該法立法目的、跟蹤騷擾行為定義、態樣及求助管道等,鉅細靡遺向聽眾朋友說明,提升民眾對該法之認知,保障自身安全及自己的權益,也避免民眾不諳法律而觸法。

跟蹤騷擾(stalking ,又譯糾纏、纏擾),聯合國已將其與性侵害、家庭暴力同列為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該法實施後,花蓮縣受理2件、其中1件是家暴案衍生案類,而全國受理約120餘件,其中屬情人或配偶分手後,一方不願接受分手事實而持續騒擾案例所占比率相當高,恐怖前任騷擾包括持續撥打電話、瘋狂傳送訊息求復合,甚至是前往被害人公司、住所外面守候、毀損物品、要求見面…等等,涉嫌人完全無視被害人拒絕及感受,不但可能導致被害人精神及心理上遭受極大壓力,甚至不敢正常外出、上班,生活嚴重受到影響。婦幼警察隊指出,像這樣的恐怖前任跟騷案件,被害人除可依原有家暴法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外,亦可向警方報案,提出跟蹤騷擾罪告訴,警方調查屬實後,可核發書面告誡書來告誡行為人,藉由「保護令」及「書面告誡」併行,以達到即時遏止再犯之效,避免衍生重大犯罪案件。



該法也規定員警接獲報案後,除即時展開刑案偵查外,也可視案情聲請拘捕、搜索及建請聲押等強制處分,來保護被害人安全,花蓮縣警察局呼籲民眾若遇到跟蹤騷擾情形,可隨時撥打110報案,員警都會迅速到場提供協助與保護,也提醒若有觸犯跟騷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0萬元以下罰金,勿因一時衝動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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