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酒駕男關說不成竟暴怒拒檢妨害公務 咬斷警所長大拇指

 

2021.11.10 16:30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王俊毅╱花蓮報導】

在11月8日晚間23時許,花蓮警分局美崙派出所所長王德麟帶班巡邏時,見路上有一名騎乘電動自行車的男子,沿途搖晃且未開啟車燈,為顧及安全故上前稽查,該男子卻仍執意前行並在市區府前路、永興路口闖紅燈,所長與員警趨前將其引導至路邊稽查時,發現該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在準備實施酒測之際,該男子突然情緒暴怒失控,以自己的頭部不斷撞擊地面,王所長為保護當事人安全,立即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先對其施以保護管束,避免進一步傷害。

該男子遭管束準備進入警車帶返派出所時,驟然回頭猛咬王所長的左手大拇指導致拇指上半節當場截斷、血流如注,但王所長仍不畏劇烈疼痛,先奮勇制伏該酒駕且意圖自殘男子,始前往花蓮慈濟醫院就醫。經施以酒測濃度檢測,酒測值高達0.65mg/L,其駕駛行為已違反刑法第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

王所長於11月9日早上11點時在慈濟醫院林欣榮院長組成的醫療團隊全力治療下,斷指已順利接回,後續仍需要時間恢復拇指機能。

內政部警政署駐區督察何劍訓與花蓮縣警察局局長蔡丁賢分別前往醫院探視所長,並轉達縣長徐榛蔚與署長陳家欽關懷之意外,對於所長斷指仍忍著劇痛完成工作,盡心盡力的英勇表現甚感肯定與不捨,也請花蓮慈濟醫療團隊持續悉心醫療照護外,另警察局也將會提供最完善的照顧。



花蓮警分局分局長郝心誠表示,王所長從警32年,自109年派任美崙派出所所長一職以來,工作盡職認真,是位經驗豐富的所長,在寒冷的深夜仍親自帶班巡邏。今不慎遭酒駕民眾攻擊斷指,花蓮警分局將依刑法第185之3、135、277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重傷害等罪將該男子移送偵辦,並呼籲民眾酒後不要駕車,警方仍會針對危害民眾安全甚鉅的酒駕行為嚴格執法,絕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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