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一審宣判 魏應充無罪



2015.11.27 17:13 pm【聯合報╱記者何炯榮╱即時報導】

頂新製油公司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後製成食用油出售案,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下午5點宣判,法官認為罪證不足,判決前董事長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峰、接任的總經理兼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頂新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保組組長蔡俊勇6人都無罪。檢方原認定頂新公司不法所得共4億多元,法官判決不沒收。

去年1030日彰化地檢署起訴此案,認為魏應充等6名被告共同違反一般詐欺取財罪60次、加重詐欺取財罪79次、販賣攙偽罪3次,主張依法採一罪一罰,對魏應充具體求刑30年、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25年、接任的總經理陳茂嘉和大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18年。頂新屏東廠廠長曾啟明、品保組組長蔡俊勇只建議量處適當之刑度。

頂新公司涉嫌逃漏營業稅,彰化檢方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起訴魏應充;另有1650名消費者以受害者身分,提出團體訴訟向頂新公司求償,金額共95850萬元,目前都在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

越南大幸福公司是頂新製油的長期合作供應商,大幸福公司的工商登記只有飼料用油,頂新原本長期進口魚油、牛油從事飼料加工;2012112日開始以「食用油」名義報關,向大幸福公司採購豬油、牛油及椰子油,精煉後攙混國產豬油、澳洲牛油後,以食用油銷售;去年109日彰化檢方會同彰化縣衛生局展開偵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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