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9 12:20pm【華視新聞╱記者李羽蝶╱台北報導】
上週六(5日)高雄市2名15歲少女,因為無照騎乘機車闖紅燈,被警方鳴笛要求停下。不料騎車的吳姓少女卻加速逃逸,在逃跑的過程中,意外的撞上一部轎車。吳女左腳骨折,但坐在後座的陳姓少女因顱內出血,不幸身亡。事件引發外界對於警方執法行為的兩派爭論。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書PO文,針對這件事他說「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見警就逃非奸即盜】
施富國說,「一直以來,長官總是三令五申要我們遇單純違規不要追車,事後逕舉就好」。但是誰可以告訴警察,「單純違規跟有犯罪事實的區別呢?犯罪嫌疑人臉上沒有寫字啊」!施富國強調,「我在警專上課學到『見警就逃、非奸即盜』,所以,我追車不只是因為他違規,我更懷疑他是犯罪嫌疑人,制服警察巡邏查獲的案件中,保守估計有超過半數是嫌疑人違規,然後制服警察盤查而查獲的,當中當然會遇到嫌犯抵抗,就會衍生追車甚至街頭搏鬥,你們以為那些人會乖乖的束手就擒嗎?」。
【違規少女死是自己選擇】
施富國在文末說「臺灣,最不缺的就是嘴炮人了,為何要求警察不追車,而非要求違規違法人接受警察盤查呢?假如只一昧顧慮違規違法的人權,那還需要警察、還需要法律嗎?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施富國的這番言論也引來網友兩派評論,「沒錯啊…自找的」、「服從取締就好了啊」、「支持警察執法正當」、「遇到嫌疑人逃跑不追,那要警察幹嘛?」,但另一派反對的網友說「好多人怎都沒感覺說死的好阿...還是人嗎.」、「死的是妳們女兒 在最(嘴)砲說自找」。(翻攝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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