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22劣油商品 買100元賠900元



2014.10.16【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頂新集團劣油事件引發公憤,台北市法務局昨宣布,與頂新旗下味全、德克士餐廳及布列德麵包協商達成退費賠償方案,針對二十二項使用劣油商品,三業者同意商品原價賠償加三倍賠償金,再加碼五百元損害賠償;若以買一百元商品為例,共可獲九百元賠償,最快下周三受理退費。

下周提退貨方案
法務局長蔡立文昨指,賠償方案依《消保法》最高的懲罰性三倍賠償金,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非財產損害賠償,加碼五百元回饋消費者。北市消服中心主任何修蘭說,三企業下周二前須提退貨方案,法務局認可後,業者隔天登報公告即可受理退貨。
賠償商品為衛福部公告二十二項問題商品,含布列德的家鄉鮮蔥麵包,單價三十二元;味全味小寶純肉酥等十八項商品,價位在三十四到二百五十二元;德克士餐廳的日式唐揚雞塊等三款炸雞,單價約四十五元至八十九元。三業者昨說,賠償金額現無法估算;味全並指受理日期未定,德克士、布列德最快兩日內公告。
民眾章先生批,損民健康只值五百元,太廉價。民眾蔣小姐說,往後再爆黑心廠商,應比照辦理。
◎連線報導

頂新賠償方案
產品:衛福部公告22款 問題品項http://goo.gl/rJj8nL
方案:
.退還買價+3倍懲罰性賠償金+損害賠償500
.舉例:買100元商品,可退原價100元+300元懲罰性賠償金+500元損害賠償金,共900
條件:須憑發票、購買憑證等紀錄、商品或空盒罐;每1張發票退500元損害賠償金,商品或空罐是每1件退500
期限:
.布列德及德克士是去年上市日至昨購買問題商品皆可退;味全問題商品自2012年至昨可退
.業者須於退費前一周,連續一周每天在四大報(《聯合》、《蘋果》、《自由》、《中時》)擇一,刊登賠償細節;公告的受理退費期限至今年底
地點:
.布列德及德克士:雙北市門市
.味全:由業者公告
資料來源:北市法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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