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疑涉性侵記大過 主管處分



2014.07.02 11:12 pm【中央社╱桃園2日電】

  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賴姓小隊長涉嫌妨害性自主罪案,除當事人遭移送偵辦,並被記大過外,多名主管也遭到記過或申誡處分。

  航警局今天晚間表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於日前受理報案,指稱賴姓小隊長涉嫌性侵,經航警局調查後,發現賴男在多年前已經離婚,但從民國99年起至102年間,涉嫌以手指碰觸同居人陳姓女子的2名未成年女兒。

  航警局表示,賴姓小隊長辯稱不慎碰觸,但因被害人指證歷歷,遭蘆洲分局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航警局表示,全案雖然純屬個人行為與職務無關,但失當行為已經影響警界形象,賴姓小隊長被處以記一大過,調整非主管職務;歷任3名分隊長記過一次,督導責任區組員、歷任隊長等多人處以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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