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2 03:04 am【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黃姓婦人和她女兒的國中男同學畸戀一年,當時她卅六歲,男學生十五歲,後來男生不堪黃婦頻找他上床,還威脅「確定有你的北鼻囉,我會把他生下來。」向父母求救並提告遭性侵。她丈夫不相信老婆會和小男生上床,但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一年六月。
黃姓婦人育有一對子女,女兒讀國中時,她是學校「愛心媽媽」。
今年十八歲的男學生指控,就讀國二時認識女同學的母親,對方常到他網誌上留言;二○一○年某天,黃婦稱和丈夫吵架,約他談心,卻帶他到汽車旅館,替他口交至射精,隨即又性交。
之後兩人又兩度到賓館,直到一年內,他們四度上賓館。二○一一年七月七日,男學生想斷絕和黃婦關係,但黃婦以「今天是安全期」引誘他赴約,當天兩人一天性交四次,黃婦不但拍下他露鳥照,事後還傳簡訊誇讚「今天好棒,四次ㄟ,好開心。」
他後來疏遠黃婦,想不到黃婦不但假冒他母親到校探視,還傳訊息說「這陣子我都沒跟別人,老公一定會知道不是他的。」還帶著丈夫夜訪,他以為黃婦懷孕了,決定將畸戀和盤托出。
「我們情同母子」!黃婦否認和女兒的男同學發生性關係,丈夫也不相信老婆會和國中生上床,但因男學生指證歷歷,還出示與黃婦的對話紀錄,法官認定黃婦確曾和十五歲少年交往,且一年內四度上賓館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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