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公務員 對解決勞保破產有幫助嗎?

2012年10月24日中國時報
 從勞保十六年後可能破產,一路討論到公務員各種福利待遇都倍數優於勞工,在社會激憤之下,公務員彷彿成為全民公敵,最後行政院通過檢討退休公務員年終慰問金,只保留委任職等的早退人員的慰問金,以盡政府照顧之意。不過,不論公務員待遇福利如何檢討,都無助於解決勞保破產問題。 公務員和勞工本來就是兩種不同的運作體系,前者晉用要經過國家考試,然而特別是早年委任晉用、委任退休者不計其數,才有所謂「五進五出」的感慨;後者的晉用則得視雇主和市場法則,競爭激烈而保障有限,風險雖高但在經濟起飛的年代,賺錢機會確實比公務員大。

 然而,經濟形勢不可能一成不變,景氣低迷,勞工的機會變成風險,公務員系統的穩定保守卻成了保障,鐵飯碗原本並不是金飯碗,但在強制考丙未修法前,摔不破的鐵飯碗就能一路捧到底。公務員與勞工本來就是兩種制度,唯當兩者待遇福利落差愈來愈大的時候,民情不平之氣即愈盛,公務員難免成為出氣筒,尤其是,有付出有所得,在職公務員有在職者的待遇,然退休者既不付出心力還要享受併隨在職者調薪等各項超級優遇,於情理難合,當然該改。

 改革退休公務員的福利制度是最簡單的辦法,但勞保缺口又該如何從體制健全著手改善,不能又擱下不表,否則既對一肚子苦水的勞工不公平,也對每隔一、二年就要被拉出來批一番的公務員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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