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9年 速審創紀錄 味丹少東案2周定讞


中國時報【林偉信、陳世宗/綜合報導】
味丹少東楊世銘走私海洛因磚,曾被判兩次死刑,官司纏訟九年,更八審五月二日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日趕在速審法十九日實施前,以前所未見的最短時間,以「最速件」將楊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二周內審結宣判,也寫下了「歷史」。

卅九歲的楊世銘,家族經營味丹企業,公司方面表示,對少東被判無期徒刑,家屬遵重法律的判決,無任何異議。
判決指出,讀到高職卻染上吸毒的楊世銘,九十二年十一月間得知侯國柱(判刑十五確定)與寮國綽號「山老大」的毒販,商議私運海洛因到台灣,遂表示有意加入;楊世銘再透過侯結識王慶財(判刑十三年確定),並向王學習將海洛因磚夾藏在冷凍漁貨內走私入台。
同年十二月十一日,楊、侯搭機前往寮國,洽購海洛因磚一百塊(淨重卅公斤),其中十五塊,由楊世銘以美金十萬元現金購得,做為私用,其餘八十五塊則由楊等人走私入台後,再轉交給接應者;九十三年一月九日,楊世銘等人以漁船運載夾藏海洛因磚的漁貨,從前鎮新港碼頭通關,侯國柱接應卸貨時雲林地檢查獲,隨後楊也因而被捕。
楊世銘遭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判處死刑,更二審到更八審則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原審判決,認為楊意圖販毒,所走私的海洛因磚高達一百塊,犯罪情節重大。
但參酌楊世銘僅受中等教育,無犯罪前科,並非惡性重大,不無回歸社會過正常生活的可能性;而楊在看守所內吃齋唸佛,勤寫心經,有改過向善之心;加上走私的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即被查獲,認為他罪不及死,十七日駁回上訴,將楊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五百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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