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指馬收受政治獻金案 周遭判拘役50天 定讞

周玉蔻影射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馬自訴周玉蔻加重誹謗,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周拘役50天,定讞。(林偉信攝,資料照)


2017.04.11 11:06 am【中時電子報╱記者林偉信╱綜合報導】《原文網址》

前總統馬英九、前台北101大樓董事胡定吾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案,一審判周女無罪後,馬親自出庭痛罵周女「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高院今日逆轉將周女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定讞。周玉蔻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她覺得這個判決相當匪夷所思。


這起官司導因,3年前周女爆料「拿了頂新集團祕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 指馬收受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馬認為她的言論不實,委由律師提自訴加重誹謗,但台北地院認為周女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判她無罪且民事免賠,馬不服提上訴。

同時間,因為周女指胡定吾是馬收受魏家非法政治獻金的「牽線人」,胡也對她提告,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高院認為兩案有同一事實關係,決定併案審理。

高院認定周女沒有盡合理查證義務,陳述的言論使馬英九與胡定吾名譽受損,法官希望她爾後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讓她判處拘役50天且可易科罰金。

馬英九2度到高院出庭,他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擔任公職30多年,一向清廉自持,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但周女卻從前年底開始,在媒體上汙衊他收頂新非法政治獻金。

馬英九氣憤地說,周女上遍台灣所有電視政論節目,每星期最多10餘次,甚至去年特偵組簽結本案還他清白後,周還持續汙衊,以賺取百萬元的通告費,「這樣以公開汙衊他人130次來賺錢牟利,如果還不算惡意,那什麼才叫惡意呢?」

講到激動處,馬英九緊握著聲明稿,強調清廉是他的生命,特偵組調閱了他全家共10萬筆帳戶資金往來,證明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頂新非法政治獻金,但周女仍利用她名嘴的身分,一再做不實的攻擊,他處於發言權不對等的情況,才會上法院提告。

此外,胡定吾也到庭作證,他表示跟馬英九是大學同學,但畢業後就少有聯絡,當初魏家欲購買101大樓才會找上他,他因而與魏家熟識,但胡否認擔任白手套居間介紹魏與馬英九認識,他更指責周女未經查證爆料是不負責任的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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