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案、酒駕女害警截肢案 裁定交保都是同一法官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交通分隊陳姓員警執勤時遭到酒測值達0.87的陳姓女駕駛猛烈撞擊,雙腿粉碎性骨折,急救後右小腿仍截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16.08.03 13:27 pm【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原文網址》

上月16日,新北市蘆洲警分局交通分隊陳姓員警執勤時遭到酒測值達0.87的陳姓女駕駛猛烈撞擊,雙腿粉碎性骨折,急救後右小腿仍截肢;當天新北地檢署將陳女聲請羈押,值班法官王綽光卻裁定10萬元交保。



昨天新北市板橋區鐵板燒廚師吳志展持菜刀對執勤中的張姓員警猛砍,連張倒地都不放過,導致張的上臂、左肩、左胸都有嚴重刀傷,檢方再次聲押,新北地院今晨再次駁回,裁定30萬元交保,值班法官依舊為王綽光。

法官裁定交保理由為被告坦承殺人犯行,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被告犯罪後已自行到派出所投案,接受偵訊,難認有逃亡之虞;新北地院也回應指出,案件不能以涉犯重罪就羈押,也要考量是否有逃亡或其他要件。
張姓員警取締違停時,遭到廚師吳志展持菜刀瘋狂砍殺。 圖/警方提供

針對本案,新北市警察局長胡木源在臉書發表「公然挑戰執法!天理難容!」,指出對於違規在先、逞兇於後,以幾近喪失理智的行徑行兇予以譴責,對這種公然挑戰執法的行為感到不齒,局長與全體同仁站在同一陣線上,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

胡木源表示,對於嫌犯交保,已指示海山分局全力配合地檢署加強證據補強、提起抗告,希望給予當頭棒喝!也呼籲所有同仁冷靜、理智看待司法之決定,也期待司法給予公正的判決,希望社會尊重警察的執法!最後提醒每一位同仁務必注意執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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